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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企业杠杆率的要求,防控重大金融风险,2018年6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2018〕24号,以下简称《授信办法》),该办法共计四十二条,分别从总则、联合授信管理架构、联合风险管控、联合风险预警处置、联合惩戒机制及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六个方面全面系统规范了联合授信一系列问题。《授信办法》发布与联合授信机制建立,旨在抑制企业过度融资、多头融资现象,将有利于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控能力、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融资乱象,重大风险事件近年频发

截至5月26日,随着上海华信、亿阳集团、神雾环保、富贵鸟、中安消、凯迪生态等6家民营违约主体陆续浮出水面,处于违约状态的信用债数量已经累计达到19只。

近年来,我国相继爆发多起企业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如渤海钢铁、东北特钢、中钢集团、雨润集团、齐星集团、赛维集团、辉山乳业、乐视集团、海航集团、青岛港事件、上海钢贸事件等等,影响较大,涉及的金融债务金额较高,且覆盖面广,而且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数量少则十几家、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往往涉及几个或十几个省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果再不对银行机构授信额度采取有效措施或办法,银行贷款“垒大户”和信贷集中度风险将会越来越突出,最终有可能让大型贷款企业贷款债务越累越大,将银行拖进危险边缘,甚至有可能拖垮、拖死。联合授信能抑制过度融资?甚至能够控制风险事件频发?

联合授信,去杠杆控风险的必选项

2018年以来,"防风险”尤其是“防控金融风险”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关键词,并位列三大攻坚战首位。防控金融风险成为今后三年的经济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从中央定调来看,金融强监管将成为常态。防风险无疑是贯穿银行业发展最清晰的一条主线。压同业、降理财、去表外,银行业摒弃速度和规模情结,减少通道、缩短链条,聚焦主业、服务实体,经过半年多的整治,市场乱象频发高发势头得到遏制,银行回归传统贷款业务。而联合授信这一新规,正是这一背景下祭出的新的去杠杆、控风险“大杀器”。

更重要的是由央行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等九部委共同编制的《“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日前印发。这份早应在2016年就落地的文件,终于在部委合并和金融监管职能理顺之后颁布。十大重点,这其中重中之重就是要去杠杆,控风险,抑制过度融资,而无论国际还是国内的经验都证明,联合授信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去杠杆,控风险的顶层设计的“必选项

 

联合授信,屡次解决危机成功试点

早在2004年,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团贷款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关于集团客户授信风险提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低线工作的通知》。

(一)2013年7月,温州26家银行业分支机构共同签署了《温州市银行业防控多头授信过度授信自律公约》,重新明确了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的定义和认定标准,规范了异地授信业务,推行了授信主办行制度等内容。

(二)2013年9月,浙江银监局辖内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出台《企业授信总额主办行管理试点办法》,并先后在温州、绍兴、杭州等地开展试点。

(三)2013年,江苏银监局分成两批先后在常州、泰州、镇江等七市开展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试点。

(四)2014年11月,浙江银监局出台《关于推进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推动在浙江辖内(不含宁波)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五)2015年8月,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出推动当地银行业协会牵头探索建立大额授信联合管理机制等。

(六)2016年3月,河南银监局发布《关于在全省银行业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通知》,对于在3家(含)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债务融资,债务规模在3亿元及以上的客户,均要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并明确债委会信息共享、联合授信、共同进退、风险共防、集体会商等五大工作机制。

此后,河南银监局确定首批债务规模在3亿元以上、且3家以上债权银行的535家企业客户,涉及贷款规模占全省的45%,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这535家企业中,有293家是优质企业,需要保证信贷资金供应;226家企业,虽然发展遇到了困难但是仍然需要帮扶;另外16家企业自身问题比较大,被列入了帮扶的B类企业,是将来有可能退出市场的企业。

2016年下半年,河南银监局确定了河南全省1亿元以及3亿元以下、3家以上债权银行共770家企业,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这其中,温州作为最早的试点,2013年7月,26家在温州的银行业分支机构共同签署了《温州市银行业防控多头授信过度授信自律公约》;9月,浙江银监局指导省银行业协会出台《企业授信总额主办行管理试点办法》,先行在温州、嘉兴、台州等地试点。

 

温州金融生态继续优化。温州银监分局数据显示,3月末,不良贷款余额151.36亿元,比年初减少15.1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比年初下降0.23个百分点,创6年来新低。新发生不良贷款大幅减少,一季度,全市新发生不良贷款30.11亿元,较去年同期少发生18.02亿元,降幅37%。

作为金融改革的国家级试验田,金融风险处置是温州金改最重要“战役”。2014年来,温州不良率持续下降,2017年年末降至1字头,今年以来继续双降。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处置情况整体较好,全市共处置不良贷款25.49亿元。关注类贷款指标继续优化,3月末全市关注类贷款余额278.7亿元,在各项贷款中占比3.12%,分别比年初减少9.57亿元、下降0.21个百分点。

同时,联合授信纳入日常信贷流程的基础上,制定联合授信管理违约机制管理办法,明确违约行为管控。全市纳入联合授信管理企业20892户,涉及3家、5家以上银行授信企业数分别较2013年末下降29%、33%。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信心也在增强。截至3月末,各项贷款余额8925亿元,比年初增加269亿元,增长3.11%。其中,辖内制造业贷款余额2137亿元,自2014年以来首次实现连续三个月环比正增长,比年初增加34亿元,增长1.62%,同期增速为五年来最高;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3.85%,增速同比上升2.72个百分点,增速创五年来新高。由此可见,温州联合授信的试点证明,在日常信贷流程,违约机制管理,去杠杆、控风险的基本成功!近年来,福建、浙江、江苏、重庆等银监局、行业协会为了防控多头融资、过度授信风险都探索建立了联合授信机制,取得了一定风险管控效果。在国际上,银团贷款制度、主办行制度、杠杆管理制度为我国开展联合授信管理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联合授信,五大要点控风险

要点一:3家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同一家企业(集团)提供债务融资的情况下,如果该企业(集团)的融资余额超过50亿元,则这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联合授信机制(即签署联合授信成员银行协议、组建联合授信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果该企业(集团)的融资余额在20亿~50亿元之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自愿建立联合授信机制。

要点二:成员银行在与企业约定的联合授信额度内向企业提供融资,自行确定融资条件、自主作出授信决策、独立进行审批,但调低对企业授信额度时应提前1个月告知企业。

要点三:企业可以在成员银行内自主选择,当然也可以选择非成员银行(不超过企业融资总额的5%)。

要点四:联合授信委员会不得统一规定对企业的利率、期限、抵(质)押要求等融资条件。

要点五:联合授信额度包括企业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渠道的债务融资,以及对集团外企业的担保。

联合授信委员会测算企业联合授信额度时应至少考虑资产负债水平、利润及其增长率水平、经营现金流、所属行业、所在区域、还款历史、经营年限等因素。企业因经营需要可以申请联合授信委员会对联合授信额度复评。计算企业集团实际融资总额时,应包括各成员银行认定的该企业集团所有成员(不含集团内金融类子公司)的融资。

 

联合授信,防控风险优化资源配置

正如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将在防控重大企业信用风险,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一是弥补监管短板。联合授信机制弥补了银行业对企业多头融资、过度融资行为缺乏事前控制和事中监测的监管制度缺陷,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掌握企业实际融资状况,科学评估其整体风险水平,预先识别和前瞻防控风险。

二是防控重大信用风险。联合授信机制有助于强化银行间信息共享,抑制银行之间因信息割裂导致的授信不审慎,压缩企业多头融资的制度空间,有效防范企业超出其偿债能力的融资。

三是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联合授信机制通过约束少数大型企业过度融资,释放银行低效运作的存量信贷资产,将其配置到小微企业、创新企业、“三农”等领域,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整体运行效率。

但是《办法》构建联合授信机制,也存在很多需要明确的规制,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办法》中建立配套的统计系统、负责各种备案事项等都由银行业协会来负责,协会职责有待划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需要监管等外部力量的强力推动,如何控制交易成本、运行成本等,整体解决的方案也没有直接样板。此外,各个银行的风控能力差异巨大,中小银行会逐步按照这种模式采取跟随战术,不利于全行业的充分竞争发展。由于同质化竞争加剧,联合授信模式下,各银行的授信信息有可能会被模仿,导致银行业创新能力下降。金融机构内部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也削弱了地方政府干预金融机构的能力,地方政府需要与银行达成共识,一同促进金融环境健康发展。

近两年来,金融行业全面面临整改趋势,此次《授信办法》的出台,要求监管部门抓住风险频发点、加大打击力度,出清不合规、高风险企业,抑制企业玩“高杠杆”手段牺牲市场健康性获取短期利益的金融业乱象。强监管环境下,无论企业或是金融机构都面临巨大压力,市场只有做到合规、稳健才能更好促进金融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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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毅智

董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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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互联网(EC/TMT)、投资金融(PE/VC)律师,风险控制专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浦东国际金融学会会员、法律自媒体人。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凤凰、和讯、金融时报、财经国家周刊、创业邦、法人、创业邦、品途网、虎嗅网、艾瑞网、雷锋网、极客网、TechWeb、钛媒体、百度等多家机构特约撰稿人、专栏作者、创业导师,有数百篇文章在相关媒体刊登及接受专访。著作有《互联网+产业风口》、《Uber 开启“共享经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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