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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打假早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一场场悄无声息的打假战争,每天都在发生。但不良商家好像“不死鸟”,打而不死、死而不僵。中国民众受假冒伪劣的煎熬,视其为隐藏在身边的“雷区”。

需要明确的是,“假冒商品”问题既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也涉及产品质量问题。从知识产权维度看,“假冒”通常是指未经权利人授权,包括著作权人、商标权利人或专利权利人,生产销售的相关商品。从产品质量维度看,因为“假冒商品”是未经授权生产的,所以很容易产生质量问题。 由于各国的法律体制不同,各国处理“假冒商品”问题的手段或方式也不尽相同。  

 美国:售假涉重罪,商家或平台唯恐“避之不及”  

在美国,针对“假冒商品”的治理和防范,主要依靠权利人兴诉维权、同业竞争监督、消费者维权组织等第三方机构等社会打假机制。

由于美国是典型的判例法国家,在诉讼至法院时,对于电商平台“售假”认定及判罚,历史上传统领域的商家“售假”判决都会成为主审法院的重要参考。但是,具体案件到底会怎么判,则完全取决于主审法官。  

  比如2004年,蒂芙尼公司诉eBay一案。蒂芙尼公司认为,eBay网站上销售的大部分自称是“蒂芙尼”产品的钻石基本上都是假货,这些产品侵犯了蒂芙尼的商标权,坑害了消费者。但美国纽约联邦地方法庭法官苏利文却在判决中指出,eBay不应该为这些产品的商标侵权负责。因为当蒂芙尼通知eBay网站有这些假货时,eBay及时删除了物品。  

  不过,虽然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它也有很多打击假冒商品相关的成文立法。包括《消费品安全法》、《商标法》、《防伪法》、《知识产权法》等。其中,1984年制定的《美国假冒商标法案》和1994年通过的 《对违法罪犯的制裁和执行法律法案》加大了执法的力度。  

  比如美国《商标保护法》规定,故意从事商品与服务制假售假活动,将被处以最高10年入狱的刑事处罚与或最高每人200万美元与集体500万美元的罚款,重犯者将被处以最高10年入狱的刑事处罚和或个人500万美元的罚款。

事实上,由于发展阶段不同,美国社会的信用体系比较完善,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抑或商家,都对诚信或信用比较看重。因此,美国的商家或电商平台都比较“忌惮”假货,唯恐避之不及。  

  早些年,沃尔玛曾在美国卷入“售假”丑闻,尽管在最后的官司中打赢了供应商,但却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口碑。而美国最大的C2C电商平台eBay则承诺,若是买到假货而得不到卖家的赔偿,那么eBay将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国内:商家违法成本低,不怕被查  

由于我们自己的国情和体制现状,打击治理假冒商品,光靠政府远远不够,只靠淘宝等电商平台也不现实。从立法上来看,《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都对电商平台入驻商家“售假”所需承担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从侵权责任角度看,入驻商家“售假”,淘宝等电商平台可能要对商标持有者、专利所有人或著作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来看,因入驻商家“售假”,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淘宝等电商平台也有多重责任需承担。 但是这些责任往往是比较笼统和原则性的,实际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前段时间电商平台售假的传闻被媒体曝光。曾在京东等电商平台热销的“比利时进口巧克力”竟然产自河北兴隆县的一个农村?据《法制日报》报道,刘先生花58800元购买了北京嘉琳宝公司销售的珈琳宝纯手工DIY巧克力1200盒,买后发现上当,最终一纸诉状将电商平台告上法庭。刘先生遭遇消费欺诈后,不但起诉索赔还报了警。警方随即展开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嘉琳宝公司相关人员尚不构成刑事立案的标准。法院判决亚马逊公司、嘉琳宝公司退还刘先生商品价款58800元,嘉琳宝公司赔偿刘先生176400元。

刘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据了解,嘉琳宝公司的“比利时进口巧克力”还曾在京东、一号店大卖。为何一个山寨假货可以通过各大平台的审核?这其中又有什么漏洞?

归结起来,假货屡禁不止的根源就是违法成本太低。一旦出现问题,平台只是让商家下架处理,并没有太多惩处措施,而电商平台多半也不会为此负什么连带责任。我们现在对制假售假的处罚还是有点轻,如执法不严与执法不力等问题,但国外对假货的判罚就很重。这也是为什么ebay虽然同样采用第三方平台的模式,但却很少出现假货的原因。

莫以为只有我们生存在一个诚信缺失的商业社会,无数的案例告诉我们,哪里有人,哪里就有欺诈。放眼国际,亦是如此。只是,东窗事发之后,一个用重惩树立了商业文明,一个在遗忘中陷入无限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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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毅智

董毅智

360篇文章 315天前更新

专业互联网(EC/TMT)、投资金融(PE/VC)律师,风险控制专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浦东国际金融学会会员、法律自媒体人。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凤凰、和讯、金融时报、财经国家周刊、创业邦、法人、创业邦、品途网、虎嗅网、艾瑞网、雷锋网、极客网、TechWeb、钛媒体、百度等多家机构特约撰稿人、专栏作者、创业导师,有数百篇文章在相关媒体刊登及接受专访。著作有《互联网+产业风口》、《Uber 开启“共享经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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