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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暴富是许多人的梦想,正是人们追求一夜暴富的心态造就了庞氏骗局的产生。庞氏骗局总是以复杂的数学模型、高额的收益回报以及低风险甚至零风险掩盖其金融诈骗的本质。面对种种诱惑,许多人不懂得如何分辨真假,本文旨在让人们了解庞氏骗局的原理从而加强对这些骗局的的防范意识,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庞氏骗局的由来与发展

前文我们已经提到过,庞氏骗局是由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简单说来“旁氏骗局”是指以高资金回报率为许诺,骗取投资者投资,用后来投资者的投资去偿付前期投资者的欺骗行为。最为著名的庞氏骗局案例莫过于2008年底浮出水面的“麦道夫诈骗案件”。不幸的是,近年来,“庞氏骗局”在中国也大行其道,受害者众多,从过去的“万里大造林”到“世界通”案,传销类案件这种典型的“庞氏骗局”案件在我国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于此同时,像“东阳吴英集资诈骗案”、“丽水小姑娘集资诈骗案”等以非法集资为代表的新型的“庞氏骗局”案件在我国可谓是大江南北红极一时。此外,以“世纪黄金案”、“荣鑫洋黄金案”等为代表的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在我国同样是泛滥成灾。据不完全统计,在互联网上存在过的各类黄金期货内盘总共有多达300余个,而被查处的案件仅仅不到十起,可想而知有多少骗子在攫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后依然逍遥法外。

、庞氏骗局的典型特征

综合分析中外各类“庞氏骗局”的欺骗手段都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典型特征:

1、骗子为了达到吸引投资的目的往往会不计成本树立良好的形象及口碑,并利用种种手段建立人脉网。大洋彼岸的麦道夫,在美国达拉斯、芝加哥、波士顿和明尼阿波利斯等城市编织关系网,利用高尔夫球会所、鸡尾酒会等奢华场所接触投资者,并以慈善的名义捐款数千万美元,赢得了华丽的外衣。在中国,“万里大造林”不惜重金礼聘明星为其代言在中央电视台刊登广告;东阳富姐吴英则同样通通种种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一个商业奇才,将“本色集团”包装为一个热心公益、锐意进取的大公司; “世纪黄金案”的主谋张勇在数年的经营过程中通过本地的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其黄金期货交易,使得数以千计的投资者以为找到了发财的良机并将毕生的积蓄投入其中。 

2、在树立口碑建立人脉网后向投资者灌输其所谓“投资必赚”理念并给予投资者相应的投资回报。在麦道夫的“庞氏骗局”中,其向投资者稳定地提供每年10%的投资收益,单纯从这10%来看收益似乎并不高,但要知道其所给予的收益是不分年景、不分行情好坏的,有不少金融学家老早就指出这种只赚不赔的利润率是任何形式的投资都不可能实现的,但在泡沫尚未破灭之前理智的声音总是很难令人听到。在我们身边的“庞氏骗局”案件中,骗子所提供的利润甚至达到麦道夫的数倍甚至是数十倍之多,如此疯狂的回报给投资者带来的不是警惕反而是更加疯狂的追加投资。

3、发展“金字塔型下线”以维持其庞大的开销。麦道夫利用朋友、家人和生意伙伴发展“下线”,有的人因成功“引资”而获取佣金。一些“下线”又发展新“下线”。证券分析师斯普林向麦氏基金投资1100万美元,占个人净资产的95%。他还为麦氏吸引数十位“下线”,其中既有投资5万美元的普通教师,又有一掷百万美元的企业家。在“吴英案件”中,吴英利用其在东阳的广泛影响力发展了众多的“下线”,他们利用浙江民间资本雄厚的特点不断以“高息”为诱饵诱使群众将资金投入其公司直至泡沫破裂的那一天。

庞氏骗局的防范

庞氏骗局最大特点便是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同时持续的时间一般较长。像麦道夫的骗局持续时间长达20余年,我国的“吴英案件”也持续有数年时间,给广大投资人带来的损失可谓是毁灭性的,甚至有不少投资人在绝望之际走上了不归之路。如何防范此类骗局的发生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防范: 

1、政府应加强法律监管。

过去美国一向崇尚自由的经济政策,对于投行的监管相当薄弱,这也成为了麦道夫之所以可以行骗20余年的一大原因,早在克林顿政府时期,即有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麦道夫的投资策略不可能赚钱,因此怀疑其涉嫌“庞氏骗局”。但很可惜的是,证交会未能一查到底,致使麦道夫将投资策略略作更改就蒙混过关,案件最终暴露后,证交会也因此名誉扫地。当前,加强金融监管已成为美国各界热议的话题,相关各种审查机制正在制定和完善之中。具体到我们国家,政府对于此类涉嫌“庞氏骗局”的企业或是个人尚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官员出于种种目的利用手中权力对于此类骗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当前诸如“只要资金链不断裂就不主动进行查处”的政策本人认为实在是有值得商榷之处,因为只要是“庞氏骗局”就必然有最终破裂的一天,此类政策无异于鼓励“麦道夫们”再去骗更多的人来维持这个骗局,发现以后不查处等到以后涉及面大了相信就更加难以处置了。

2、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从经济学角度看没有一项投资是完全无风险的。任何显赫的名字,哪怕是巴菲特,也并非无可置疑的。麦道夫骗局之所以能够成立,与其“赚钱神话”是分不开的。但作为一个投资基金,在相对比较成熟的美国市场,不管是熊市牛市,每年都能有10%甚至更高的投资收益,用许多美国分析师的话说,“这是好得让人难以想象的事实”。在美国尚且如此,在投资环境还相当不成熟的中国,吴英们向投资者许诺的高息又究竟是靠什么实现的呢?相信会去考虑这个问题的投资者可谓是凤毛麟角,广大的投资者都已经被吴英们的个人魅力和客观的投资回报搞得神魂颠倒,哪会去考虑这种问题。因此作为政府就应当通过各种手段揭露类似的骗局,让投资者清醒地认识到风险与回报永远是成正比的,世界上不存在低风险甚至零风险但是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如果有那只能是骗人的。

3、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审计的独立性。

金融市场是投资与投机并存的市场,信息是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要素。而在一个不可能完全完善的市场中,信 息不对称是金融市场中的基本常态。因此,市场监管制度的前提往往是确立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经过审计 的财务报告真实、可信,使投资者获得知情权。如果听任信息披露违规,市场的公信力将被不断削弱。因而,信息 披露法律制度成为英美等成熟市场国家证券法律的核心与基石,世界各国金融市场无不对其备加推崇。在麦道夫欺诈案中,麦道夫庞氏骗术的得逞,也证明了信息披露制度虽然日趋完善,却未得到投资者和监管层的充分重视。

、结论

庞氏骗局自产生以来就出现了很多的形式,但是它当中的特征本质是从来不变的。通过对其本质特征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个骗局,一个以高额收益作为诱饵的骗局。学习一些基本的金融知识,提高我们对投资的认识,从而防止由于对投资的一窍不通而上了骗子的当,受到金钱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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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毅智

董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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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互联网(EC/TMT)、投资金融(PE/VC)律师,风险控制专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浦东国际金融学会会员、法律自媒体人。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凤凰、和讯、金融时报、财经国家周刊、创业邦、法人、创业邦、品途网、虎嗅网、艾瑞网、雷锋网、极客网、TechWeb、钛媒体、百度等多家机构特约撰稿人、专栏作者、创业导师,有数百篇文章在相关媒体刊登及接受专访。著作有《互联网+产业风口》、《Uber 开启“共享经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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