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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方便快捷,但是也会出现问题。当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网络店铺无法联系时,又该找谁赔偿呢?“3·15”即将实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热烈欢迎。也就是说再过两天,您去买买买就更加放心了。

但是并不是所有商品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比如说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和交付的报纸期刊,这些商品卖家必须在页面上明确标识不满足七日无理由退货。第二大类是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跟以上四种商品有区别,如购买苹果手机激活之后就不能再退,因为激活之后用户信息已经传到服务器,这个商品已经不能做为新品再销售。

关于“七日无理由退货”中的这“七日”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一直以来也是争论不断,而此次新规的实施,对退货的程序、环节也有了详细规定,可操作性强,让维权有法可依,更全面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流程其实很简单,就四步。第一步是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后七日内发出申请,七日是指收到商品第二日开始算。第二步销售者给消费者提供地址联系等信息 。第三步是消费者包装好寄回去,保留退货凭证。第四个就是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货品之日起七日内将货款退回给消费者。

此外新规对网店、第三方平台履行无理由退货义务做了规定,要求网络商品销售者经营者应当对于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有明确标注,并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提示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积极履行平台管理责任,对平台上网络商品经营者落实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进行监控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等;首次创设了无理由退货商品检验及再流通制度,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而再次销售的,应当通过显著的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

喜欢网购的消费者最好选择有资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些平台无论从主体准入、商品管控、售后服务等都有严格的规范,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维权较为便捷。消协也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付款,如果和商家有口头协议,一定要留存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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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毅智

董毅智

360篇文章 315天前更新

专业互联网(EC/TMT)、投资金融(PE/VC)律师,风险控制专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浦东国际金融学会会员、法律自媒体人。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凤凰、和讯、金融时报、财经国家周刊、创业邦、法人、创业邦、品途网、虎嗅网、艾瑞网、雷锋网、极客网、TechWeb、钛媒体、百度等多家机构特约撰稿人、专栏作者、创业导师,有数百篇文章在相关媒体刊登及接受专访。著作有《互联网+产业风口》、《Uber 开启“共享经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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